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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原则
发布时间:2020-04-29 浏览次数:
一是上传的数据应包括重点用能单位消耗的石油、煤炭、电力、天然气、热力等主要能源品种的数据。各类数据务必准确完整,保质保量。
二是根据国家有关通知,个别不具备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在2020年底前确保实现用电数据的在线监测和数据上传的情况下,可逐步接入其他能源品种数据。
三是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本着节约建设、互联互通的原则,开展覆盖全部资源消耗的综合监测管控系统建设,最大程度整合已有信息化管理系统或控制系统,为本单位节能挖潜、降本增效提供支撑服务。
依托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耗大数据分析应用,为政府部门做好能源管宏观分析与战略规划、开展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形势分析、实施节能监察、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制定节能标准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
也为统筹能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支撑,为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日常监控管理,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能源计量审查、节能改造等提供支撑服务,切实促进企业提质增效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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