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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架构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关于印发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711号)规范和指导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建设原则要求,需要加快建设接入端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重点用能单位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采用“国家平台+省级平台+重点用能单位端系统”的架构,为各部委、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重点用能单位等用户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

            重点用能单位端系统能耗监测数据上传到省级平台,再由省级平台上传至国家平台;没有建设省级平台的,重点用能单位端能耗监测数据直接上传到国家平台。
     

     

            国家平台部署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主要功能是接入、汇总、分析各省级平台或重点用能单位直接上传的数据,为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持。

            省级平台是监测系统的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部署在各省(区、市)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支持接入市级平台数据。主要功能是接收本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上传和能源供应单位提供的数据,支持按统一的技术标准通过前置机向国家平台发送数据。

            重点用能单位端系统一般由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计量器具、工业控制系统、生产监控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及相应的管理软件等组成,部署在重点用能单位内部,通过互联网以安全方式将采集到的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或国家平台。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结合现有能源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按照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配合政府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任务,将单位能耗数据完整、安全的上传至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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