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热线:
400-0371-828
- 企业传真:
0371-67890037
- 客服热线:
19149444863
18737157107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系统上传数据质量要求
发布时间:2019-12-09 浏览次数: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上传数据质量要求如下:
一.数据指标完整性
①用能单位上传能耗在线监测数据指标应符合国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要求,至少应包括:
(1)用能单位综合能源消费总量;
(2)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日消耗量、月消耗量;
(3)国家和地方有能耗限额标准的产品产量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4)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
二.数据完整性
实际采集上传数据个数/应采集上传数据个数*100%90%。
例如:某指标每小时采集一次,每日应采集 24次。
三.数据一致性
日报数据与月报数据之间的偏差应在 5%以内。
四.数据统计时间偏差
①日数据:1分钟
解释:每日采集统计一次的数据,开始时间应当是nn月nn日00:00、nn月nn+1日00:00···,前后偏离不超过1分钟。
②月数据:1天
解释:每月统计一次的数据,开始时间应当是nn月1日00:00、nn+1月1日00:00···,前后偏离不超过1天。
五.数据上传时间偏差
①数据上传时间与规定值之间偏差要求:
(1)实时数据、 日数据指标上传时间偏差不超过1小时。例如, 规定2019-12-01:04:00上传的数据,不得晚于2019-12-01:05:00上传。
(2)月数据指标上传时间偏差不超过1天。例如:规定 2019-12-01:04:00上传的数据,不得晚于2019-12-02:04:00 上传。
六.数据质量不合格或误报处理
用能单位上传数据质量不合格的或发现误报数据的,向能耗在线监测主管部门提出修改申请并审核通过后,经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重新上报。
相关内容:企业需要强制性安装环保用电监测终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