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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单位端设备数据传输要求相关概念

发布时间:2020-02-22 浏览次数:


    数据传输要求如下:


    一、多中心同步上传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应支持多中心上传功能,具备至少同时向两个以上数据中心发送数据的功能,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数据上传中心可在本地或远程配置。

    二、上传协议要求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数据传输协议应符合《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端设备接口协议规范》 要求,采用数据加密后,将数据传输到系统平台。

    三、上传频率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采集上传的数据指标按照上传周期不同分为每日采集上传的数据指标和每月 上传的数据指标。其中,每日采集上传的数据指标包括每日指标和实时指标两类,实时指标为每间隔15 分钟采集一次(标准采集频率,如企业实现困难,采集频率要求可放宽至30分钟或1小时一次)的能源 消耗实时数据,非人工填报数据均需上传实时指标。

    四、上传时间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需具备设定能耗数据上传时间的功能。端设备向平台注册后,可根据平台返回 的数据上传时间自动或手动进行设定。

     

    五、数据重传


            在网络异常情况下,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应支持自动重新上传功能,通过多次数据重传,减少网络 异常导致的数据丢失。

            在较长时间的网络异常情况下,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可在下一个数据上传时间窗口,自动补传数据。

     

    六、数据补传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应支持人工补传功能,当上传的采集数据不完整或不准确时,可通过人工填报 的方式进行真实数据补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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